虽然是三天前的事了,但我想今天写写也没什么。
5月19日。宜祭祀。忌出行、沐浴。
所以我想还是有理由祭奠一下我十七岁的爱情,我十七岁的梦。
第十七次。梦见。
三次重现。只有背影、高大并且俊逸。
可我始终看不清他的脸。那记忆中如夏花般的笑靥渐渐聚集在合欢树桠上。他们在光束间隐现,笑着,喊着。我会回来。
也许多年后我还会通过时光的间隙目睹合欢的繁盛样子。纵然发现岁月苍老了面容模糊了记忆,那些记忆中的容颜永不老去。年少的人在树下徒劳地想抓住叶间穿梭的阳光,一脸惘然。
他们总是奇怪,为什么我习惯流连于对过去的回忆中。
因为,你什么都没有留给我,甚至是一个转身。
回忆纵然痛苦,但你留给我的,只有,记忆而已。
多么卑微、可悲的幸福。可笑的是我还紧紧地抓住,不愿意松开。
我相信,你留给我的回忆,是最残酷也是最温柔的囚禁。
但是,只是想念。如此而已。
因为发现在这个年纪无法负担承诺。
曾以为承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,只要相信,就一定可以等到想要的东西。
可是,我忘记了我只是一个孩子。一个还没有满十八岁,还拥有一些可以肆意挥霍的青春的孩子。
过早地让青春负担承诺,其实是一种赌博。
赢了,身心疲惫。伤痕累累。输了,一无所有。伤痕累累。
终究是要伤的,为什么偏让它们发生在十七八岁的雨季?为什么偏让它们破坏青春本应有的单纯与明亮?
《照相本子》里有一句话,我很喜欢。
“我早该忘记你,只要记住棒棒糖微酸甜美的滋味。”
或许,我只用记住你曾经对我的好,记住那曾经的心跳,记住那一年来曾经相亲相爱的时光…
“如果你注定无法拥有一样东西,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忘记。”
不必刻意遗忘,也无需刻意想起。
也许多少年后的某一天,潸然回首,
于是发现,一直在那里,他,从未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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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08: 顿悟(0)
时间会湮没一切?没错,也包括我们^^* 我们终其一生,都在寻找幸福的路.纵使一路艰辛.
祝你开心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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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早该忘记你,只要记住棒棒糖微酸甜美的滋味。”我也喜欢这句.看了好生感动.希望能永远记住这句. 曾那心跳的感觉,清涩的滋味,温馨的幸福,却灰色的结局.一切已成为回忆.那就让它永远藏在你记忆深处那浪漫的一页. 即各在天涯,那就为彼此祝福吧……… 追逐自己的梦想,让生命充盈起来.祝福你…. ——-星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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